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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张某委托拍卖行对其私人珍藏的邮集进行拍卖,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张某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 A.向拍卖行说明邮集的来源 B.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C.应向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说明邮集的瑕疵 D.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答案:ABCD 解析:《拍卖法》第27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所以A、C两项是正确的。第30条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所以B项也是正确的。第56条规定:“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所以D也是正确的。 46.下列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因该产品造成的他人人身、的财产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B.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的财产损害的,该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C.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D.销售音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根据本条,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只要产品缺陷使得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就应当赔偿,除非存在第41条中规定的排除情形。所以ABD是正确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所以C项是错误的。 47.某医院给病人高某开的治疗湿疹的药物,使用后反而加重了病情。经检验,这批药因在医院库房存放过久已经变质。下列有关该案处理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对医院应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 B.对医院应依据《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罚 C.医院应赔偿给高某带来的损失 D.药品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 解析:本题中,该医院触犯了《产品质量法》和《药品管理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适用《药品管理法》。而且由于这批药是医院存放过久而变质,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第1款:“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药品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48.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2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下列哪些损失? 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 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 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 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 答案:AB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本题中吴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吴某应该赔偿单位200元行政管理费用、1万元培训费用、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因此本题应选ABC. 注意:本题出在《劳动而合同法》颁布之前,原解析是以《劳动法》第102条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为依据。 49.甲企业作为某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发包给乙企业完成,现乙企业分包项目出现问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中标项目禁止分包,甲企业作为中标人应承担责任 B.中标项目可以分包,若分包项目出现问题,可由中标人甲企业向招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C.分包人乙企业只与甲企业有合同关系,与招标人没有合同关系,因而不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D.的招标人既可以要求甲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直接请求乙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BD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48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D两项是正确的。 50.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A.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某厂生产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 C.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D.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答案:ABC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所以本题ABCD都是正确的。 51.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下列几种情况哪些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满足的条件? A.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B.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C.必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D.扣押、的查封物品的价值,须与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相当 答案:AB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所以本题应选ABCD. 52.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下列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由使用者无偿取得,也可以有偿使用 B.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方必须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C.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出租 D.以营利为目的出租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答案:AD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A当选。该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B项不应选。第48条第2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C项不应选。第56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D项应选。 53.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答案:AB 解析:《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本题中C项中的董事长不是和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以该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范围。此外,法人之间的劳务合同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54.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的哪些是正确的? A.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 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 答案:ABD(当年参考答案:AD)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42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所以A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42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所以B是正确的。 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50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并非都是终局的。所以C是错误的。 另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第50条的规定可知,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进行诉讼,因此D是正确的。 本题出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之前,当时司法部给出的参考答案是AD,解题依据是《劳动法》第77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后明文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所以B项也应作为正确选项。 www.hxexam.com 华夏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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