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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9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_不定项选择题(3)

时间:2010-09-10 22:45来源:司法考试网 作者:

94.下列有关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94.下列有关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C.1982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三部宪法

  D.《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答案:D

  解析:一般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7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但绝不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和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实行的均为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据此,选项A错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项B错误。1982年宪法是后全面修改的结果,而非制定而成。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不赘。

  (2004年)

  84.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答案:BCD

  解析:众所周知,我国不存在司法审查,故A项错误。我国《宪法》第5条,《立法法》第78条、第79条规定了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位阶制度,据此,B项正确;《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华夏考试网 www.hxexam.com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可知CD正确。

  85.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

  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

  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

  答案:AC

  解析:《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法律^教育^网因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才有权对通信进行检查。故本题应该选AC.

  (2003年)

  86.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何种选项属于需要作出改变或者撤销决定的情形?

  A.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B.国务院对市、县、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第(十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故A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89条第(十四)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故B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宪法》第67条第(八)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这两种情况,宪法规定的是“撤销”,而非“改变或者撤销”,严格说来,CD不是应选项。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也选上了CD.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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