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9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_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 ) A.1958年法国宪法 B.1787年美国宪法 C.1799年法国宪法 D.1908年苏俄宪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 18.关于专门人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专门人民法院。 选项A正确。这是辅导用书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 选项B错误。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军级。 选项C错误。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为基层、中级两级。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B错误。我国只有在第三次修改时调整了全国和省、自治区两极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的比例。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项A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而不是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华夏考试网 www.hxexam.com 选项B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选项C正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 2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A错误。《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项B错误。《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22.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选项D错误。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 选项A正确。《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选项B正确。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选项C正确。《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选项D错误。除财产权和继承权外,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 (2008年) 12.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答案:B 解析:我国的82年《宪法》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并没有附则,而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宪法》正文的第四章。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4.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答案:B 解析:《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一)项可知,对于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但无权改变,因此,A项说法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四)项可知,B项说法正确。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五)项可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但是无权改变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C项说法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七)项可知,授权机关有权撤销但是无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因此,D项说法错误。 15.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答案:C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本题选C. 1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答案:D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A项错误。 第6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B项错误。 第6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因此,C项错误。 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责任编辑:xiaox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