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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lwaic.gov.cn 莱芜市市场

时间:2017-01-19 10:55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http://www.lwaic.gov.cn 莱芜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由原莱芜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联合组建。 莱芜市市场监管局电话: 0634-5676060 电子信箱:lwjbgs@126.com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lwaic.gov.cn

莱芜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由原莱芜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联合组建。

莱芜市市场监管局电话: 0634-5676060  电子信箱:lwjbgs@126.com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职责,按职责分工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责任;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质量责任制度;协调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五)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农业地方规范;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指导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安全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强制检定,组织量值传递和仲裁检定,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指导工业计量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与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工作。依法开展实验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
 
  (九)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人机构、经纪执业人员及经纪活动。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三)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强化与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时依法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相关信息。
 
  (十四)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和指导消费者涉及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标准、计量及特种设备等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调解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六)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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