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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2011-05-06 20:41来源: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xiaoxiao

201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

 201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本次招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特别说明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09年、2010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按深圳户籍报考。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三)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为非深户籍的,可按深圳户籍报考,该配偶为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职位其他条件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四)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五)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六)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予接受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5月7日至1993年5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06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过程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特别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所在单位(含街道)的职位。

  2.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网络教育或在职党校学历者不能报考。

  3.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直辖市)以下党政机关,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7日10:00至5月17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5月25日10:00至5月27日17: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考,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不得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2.报考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者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6.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或招考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

  时 间: 2011年5月28日(星期六)

  科  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素质测试\司法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两科

  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共同科目外,综合管理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1A001-101A114)及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101D001-1101D003)考《申论》,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1B001-1101B090)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职位编码为1101C001-1101C030)考《司法素质测试》,专业技术类职位(职位编码为1101E001-101E002)考《专业素质测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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