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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解读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时间:2011-06-15 16:18来源:华夏考试网hxexam.com 作者:xiaoxiao

权威专家解读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2011司法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2011司法考试大纲已经下发,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熟悉掌握司法考试大纲,因此法律教育网邀请司法考试权威专家对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进行解读。 第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 第二

权威专家解读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2011司法考试报名正在进行中,2011司法考试大纲已经下发,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熟悉掌握司法考试大纲,因此法律教育网邀请司法考试权威专家对2011司法考试大纲变化进行解读。

      第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

  第二方面,是关于国际司法方面。再一个就是刑法部分,近年来在司法考试分数一直在80分左右。随着把刑法修正案八考点列入之后,应该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初步估计在15分。这是今年新增考点的影响。

  第三方面,民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等部门法也都有相应的变动。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

  自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入考察大纲以来,每年考分都在25分范围内。11年,由于《司法考试大纲》着重要求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察,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2011年总分会突破40分,甚至达到50分也有可能,涨幅很大。所以,这块对大家影响是非常大的。同时这种考察力度体现在试卷结构上,在四张试卷中,都会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察,第一卷以选择形式进行全面考察。第二卷、第三卷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察。卷四对法律实务进行考察。

  2. 司法考试三国法部分

  近年来国际私法司法考试分值一直稳定在15分,考察的重点主要是涉外民事法律方面的事务。2011年,随着国际私法新增17个考点的出现,新增考点里面,比如说关于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关系,遗嘱遗产管理法律方面等,这些涉外民事法律方面的新规定,相信都会成为11年考试的新考点。

  另外根据最新编布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2011年修改了大纲和辅导内容,法律敎育网整理这块新增考点17个,新增法律法规是两件。国际司法。这次新增考点17个,还是比较多的。主要的依据就是这次出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这次考点新增主要是根据这部法律所出现新的、重点规定出现的。比如说里面增加了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法律的考虑,增加了关于自然人权力能力适用,法人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规定,增加了关于父亲关系、抚养法律关系、关于监护法律关系这方面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的考虑。增加了关于遗嘱法律适用,关于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以及关于知识产权归属、转让、侵权方面的法律适用,还新增了涉外民事法,以及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台民商适用规定,这样的一些考点,放在一起增加了17个考点。

  3.刑法部分

  新刑法八修改了相应内容,新增加3个考点,新增加法律法规一共七件。刑八里面增加了三个新罪名:危险驾驶罪,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依据《刑八》取消了一些旧罪名,调整了一些新罪名。典型的表现,比如说强迫职工劳动罪改成劳动罪,把重大事故污染环境罪改成污染罪,不仅有新的罪名增加,而且有罪名的调整变化。这是第一个新增考点和罪名。第二个,在这次《大纲》中也对刑法裁量内容做了重大修改,依据都是《刑法的修正案八以及司法解释》对管制犯罪分子进行修改,比如关于对死刑的规定,这次取消了不常见的死刑罪,同时也限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适用死刑。再比如关于减免处罚的规定,对于75岁以上的老年人,对于过失犯罪,对于有坦白情节的犯罪,在处罚方面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些内容也被纳入了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中。(法律敎育网整理)比如说这次新增刑法方面的法律法规,除了《刑法修正案》之外,还增了一些司法解释,比如《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比如《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刑八修正案时间效率问题的解释》,比如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等若干问题的解释》,比如《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清算知识产权的案件适用法律意见》,再比如出台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问题若干意见解释》,包括《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的法律意见》,这些都被纳入了今年司法考试的复习范围。

  4.在刑事诉讼法方面

  2011年的大纲和辅导用书也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对其中考点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新增法律17件,这块变化也不少。新增考点19个,删除考点5个。我们看到新增考点有这样几个方面:1、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这是稍微宏观一点的。接下来涉及到侦查、辩护制度,比如说军队和保卫部门作为新的考点。再如辩护制度也作为新的考点,这些是适应我们国家近些年来加大对人权保护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和在司法考试大纲中的表现。

  另外,刑事诉讼法考点新增还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关于证据。刑事证据直接决定了对犯罪人的量刑、定罪和处罚问题,所以大家对于证据的理解和把握在司法考试中显得特别重要。今年《大纲》对于刑事证据的意义、刑事证据制定的基本原则,以及刑事证据的规则,像管理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都作为考点要求大家做到相应的掌握。刑事诉讼法新增法规有七件,比如说比较典型的最高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义务的若干意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包括出台的《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等,这些最新司法、立法方面的最新精神在今年的《大纲》中,在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相应的体现。

  5.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部分

  对于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次新增考点不多,只有三个考点,新增法律法规是两。但是对辅导用书做了很大调整,依据主要是根据新出台的国家赔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所进行的。新增的考点----主要是在国家赔偿法部分,1、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2、国家赔偿法的适用。3、国家赔偿构成要件概论。相应的还增加了两个新的司法解释,删除了两个司法解释,这都是需要大家关注的。新增的司法解释分别是: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敎育网整理删除的司法解释有两个:1、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另一个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试行规定,以及被上述的司法解释所替代。

  6. 民事诉讼法部分

  这方面的考点今年也有比较大的变化,其中删除了4个考点,新增了22个考点。增加的一些考点,比如说关于举证期限方面的考点,关于开庭准备的考点,其中在简易程序中也加强了考点。关于上诉问题,我们把上诉撤回的法律效果作为考点列出来了,对于公民宣告失踪判决也作为一个考点。同时也增加了一些考点--关于再审方面,增加了检察院案件抗诉对象,以及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的接受,增加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以及应当提交的相应、必要的材料;同时在执行程序里面,这次《大纲》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执行通知和立即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暂缓执行等,这都是今年新增加的考点。

  仲裁法,今年也新增加了一些考点,比如说像仲裁的类型,以及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再一个就是在仲裁协议里面增加了当事人通过原已达成仲裁协议解决问题的考点。同时在仲裁法里面有仲裁的独立性,以及仲裁无效,也作为新的考点出现,要求大家掌握和了解。

  7.民法部分

  民法在2011年的《大纲和辅导用书》中的变化不是很大,新增考点有两个:1、民事变更原则。2、房屋租赁合同。应该说在以前的法律条文中这两条有所体现,今年的《大纲》正式把它纳入到考点范围来要求大家进行掌握,进行学习。

  另外,民法当中今年新增了一个法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这貌似跟上述两个考点没太大关系,实际上也是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所出现的问题,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指明出来,也可能作为子考点在11年的考试轴体现出来。最高法院也专门出台了“合同租赁合同 ”方面的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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