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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

时间:2011-06-11 21:11来源:华夏考试网hxexam.com 作者:xiaoxiao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 卷 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

试 卷 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和要求?

  A.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B.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公正与效率兼顾

  C.司法机关为了保障判决有效执行,应对当事人实行“一站式服务”,即谁立案谁审判谁执行

  D.司法机关为了加强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

  2.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要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相结合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也体现于对网络依法进行管理

  C.司法机关是否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衡量的根本指标即是否采用现代科技手段

  D.司法机关采用网络技术落实司法便民,是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8.我国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该省的《食品卫生条例》,关于该地方性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该法规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属于行政法部门

  B.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

  C.该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应由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D.该法规虽仅在该省范围适用,但从效力上看具有普遍性

  9.谢某、阮某与曾某在曾某经营的“皇太极”酒吧喝酒,离开时谢某从楼梯摔下,被扶起后要求在酒吧休息,第二天被发现已死亡。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该案审理中,合议庭对“餐饮经营者对醉酒者是否负有义务”产生争议。刘法官认为,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判例,餐饮经营者负有确保醉酒顾客安全的义务,认定曾某负赔偿责任符合法律保护弱者的立法潮流。依据法学原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刘法官的解释属于我国正式法律解释体制中的司法解释

  B.刘法官在该案的论证中运用了有关法的非正式渊源的知识

  C.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经鉴定,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大前提

  D.从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存在判例的情形看,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判例法系

  10.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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