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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_单项选择题(3)

时间:2010-09-10 22:45来源:司法考试网 作者:

48.王律师为扩大业务范围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在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法的广告 B.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向所有的同学发函,承诺给介绍案源者10%

  48.王律师为扩大业务范围采用的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A.在晚报上发布介绍自己专业范围、所在律师事务所和联系方法的广告

  B.加入当地的企业家协会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向所有的同学发函,承诺给介绍案源者10%的回报

  D.参加房地产专题研讨会,在会上发表“按揭”法律问题研究报告,并向与会者派发名片

  答案:C

  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6条、117条、119条和第120条的规定,律师进行执业推广,可以通过简介等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可以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的专题、专业研讨会,以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可以以自己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依法成立的社团组织。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所以C项是正确选项。

  49.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

  答案:D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6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A项说法正确。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B项说法正确。第40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C项说法正确。第26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所以D项说法错误。

  50.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安排办理业务后,律师事务所可以因某些情况的出现终止其代理工作。但发生下列哪一种情况时,不得终止承办律师的代理工作?

  A.发现了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B.承办律师另有一重大案件需要办理

  C.承办律师突发急病无法继续工作

  D.承办律师被管理机关中止执业资格

  答案:B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07条规定:“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律师事务所应终止其代理工作:(一)与委托人协商终止;(二)被取消或者中止执业资格;(三)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四)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根据该条的规定,B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B项应选。

  (2006年)

  47.下列有关审判制度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

  B.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法院

  C.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其侦查起诉程序被称为“审判前程序”

  D.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和政府均隶属于议会,议会对它们的权力进行制约

  答案:D

  解析: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议行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我国的审判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故A正确;《法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B正确;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而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是审判机关的职责。侦查起诉只是帮助法院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追究刑事责任而已。故C正确;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政府和议会是相互独立的,相互制衡的,三者互不隶属。故D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D.

  48.根据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

  A.已满16周岁的张某抢劫案

  B.刘某以性生活不和谐提出与丈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C.著名艺人王某起诉某报社和厂家侵犯其肖像权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甲公司起诉陈某和乙公司侵犯其技术秘密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故A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故B和D都不公开审理。所以本题答案为C.

  49.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11个方面的权利。下列哪种权利在这些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华夏考试网 www.hxexam.com

  A.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信的权利

  B.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C.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权利

  D.要求法官签发调查令的权利

  答案:D

  解析:《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37条第1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37条、第75条、第96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1条都对律师的权利作出了规定。所以ABC三项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D项中的法官签发调查令是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的,因此应选。

  50.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

  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

  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答案:A

  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故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A错误;第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第5条第1款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故B正确;法律援助的方式很多,包括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民事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形式法律服务等。故C正确;第23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故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2005年)

  47.下列哪一项表述是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基本出发点?

  A.维护法官形象和司法尊严

  B.维护司法独立

  C.有利于法律监督

  D.有利于公开审判

  答案:A

  解析: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基本出发点是维护法官形象和司法尊严。选项BCD与严格约束法官职务外活动的关系不紧密。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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