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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B.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C.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D.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答案:B 解析: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市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长官法是古罗马的高级官吏或者长官(执政官、大法官、监察官、市政官和总督等)在其职权范围内颁布的谕令。这些谕令积累而形成的法规,总称长官法或荣誉法。一般而言,大法官的谕令构成罗马私法的重要渊源。故选项A正确。在继承方面,罗马法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故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故选项C正确。在婚姻家庭法方面,罗马法上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故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2005年) 15.西汉末年,某地一男子偷盗他人一头牛并贩卖到外乡,回家后将此事告诉了妻子。其妻隐瞒未向官府举报。案发后,该男子受到惩处。依照汉代法律,其妻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B.按包庇罪论处 C.与其丈夫同罪 D.按其丈夫之罪减一等处罚 答案:A 解析:汉宣帝时,正式确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根据“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据此,选项A正确。 16.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 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 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 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答案:B 解析:“翻异别勘”,是指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则改由平级的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本案原由州府审理,因此选项A正确。 17.汉代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齐太仓令获罪当处墨刑,其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为官奴,替父赎罪。这一事件导致了下列哪一项法律制度改革? A.汉高祖规定“上请”制度 B.汉文帝废除肉刑 C.汉文帝确立“官当”制度 D.汉景帝规定“八议”制度 答案:B 解析:选项B明显正确。另外,确立“官当”制度是北魏律和南朝陈律,选项C本身错误;八议制定由曹魏律首次入律,选项D本身错误。 18.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A.该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B.该法典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C.该法典的影响后来传播到美洲、非洲和亚洲广大地区 D.该法典首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 答案:D 解析:首次全面规定了法人制度的是《德国民法典》。 (2004年) 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本题的命制为考生设了一个陷阱,即D 项,D 项虽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内容之一,但却是婚姻的解除制度。因此,本题既是送分题,又是绊脚石。华夏考试网 www.hxexam.com 16.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 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答案:C 解析: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 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责任编辑:xiaoxia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