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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环境保护类专业考试试题及答案(3)

时间:2010-09-07 18:58来源: 作者:

  三、判断题

  1、对大气污染实施控制的技术性措施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生成前和生成后控制这两条途径。()

  2、为了加强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我国实行了酸雨和二氧化碳控制区划定制定。()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客体一般包括行为和物两种。()

  4、注意义务有的在法律、规章中作出规定,有的反映在操作规程或技术规范中。()

  5、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则只有国家级而无地方级,全国统一执行国家级标准。()

  6、在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

  7、合法排污者只有在其排污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时,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8、集中体现自然资源价值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9、我国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自然资源费”这一法律用语。()

  10、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决定项目能否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制度。()

  11、对环境有争议的项目,其报告书(表)提交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

  12、我国公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13、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破坏环境行为的权利,并且还享有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14、城市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计划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

  15、对于城市旧区的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16、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预断性的评价,但又不同于一般的预断评价。()

  17、由于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学科理论尚不成熟,国际上对于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没有一致的定义。()

  18、环境与资源管理是环境保护的专门机构能够单独完成的工作。()

  19、按照环境因素的形成,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0、生态系统结构的复杂程度决定其调节能力的强弱,不管其调节能力强与弱,都是有一定限度的。()

  2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立法的过程中,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方法论基础。()

  22、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我国环境学家提出来的。()

  23、生态学的原理提示我们,人工建立的系统最后都必须与生态系统中有关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原理相一致。()

  24、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的单行法律合全部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

  25、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规划,应当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制定的。()

  26、“协调稳定”律是只有在能量和物质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

  27、末端管制是直接对污染物排放作出规定。()

  28、跨县不跨省的其他江河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该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29、《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30、含强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确需向海域排放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1、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32、海滨风景游览区的确定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33、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34、在振动控制方面,我国目前主要执行的是《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35、南极地区因人迹罕至从而避免了海洋环境污染。()

  3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排放有害物质,一律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监督。()

  38、环境噪声对人群的危害、特别是对环境变化比较敏感者的危害不可能以一定的客观数值来衡量或评价。()

  39、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

  40、执行了地方标准,实际上也满足了国家标准的要求。()

  41、在世界各国的噪声控制立法中,企业内部的噪声防护一般不受噪声控制法的调整。()

  42、通常是以人群对噪声可以忍受的最大限度作为判断是否可能造成干扰或妨害的标准。()

  四、简答题

  1、对农药的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2、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是怎样的?

  3、环境噪声有哪些特点?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的污染主要有什么区别?

  4、什么是自然保护区?

  5、森林资源是指什么?

  6、什么叫水土保持?

  7、土地荒漠化的含义是什么?

  8、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它在环境保护中有何作用?

  9、“三同时”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五、论述题

  1、试述我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行政上的职责范围与分工。

  2、什么是环境与资源管理,其特点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参考答案

  三、判断题

  1、V 2、X 3、V 4、V 5、V 6、X 7、V 8、V 9、X 10、V 11、V 12、V 13、V

  14、V 15、V 16、V 17、V 18、X 19、X 20、V 21、V 22、X 23、V 24、X

  25、X 26、X 27、V 28、V 29、V 30、X 31、V 32、X 33、V 34、V 35、X

  36、X 37、V 38、V 39、V 40、V

  四、简答题

  1、答案要点:(1)实行农药登记管理制度(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2)规定农药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农药和平许可制度);(3)规定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4)规定农药使用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农药使用的规程);(5)规定了什么是假农药和劣质农药(假农药——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所含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分的种类、名称不符的。劣质农药——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失去使用效能的;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

  2、答案要点:处置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对于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还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对于不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部门责令限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这也被称为“行政代处置”。有关的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予以承担。

  3、答案要点:(1)环境噪声是由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振动造成的,具有无形性和多发性。(2)环境噪声具有影响范围上的局限性、分散性和暂时性,它不会停留于环境中积累地致害于环境要素和人类。(3)环境噪声具有危害性及其危害的不易评估性。

  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异同:(1)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以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的。

  4、答案要点: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5、森林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林地面积、树种及木材蓄积量等的总称。

  6、水土保持是指以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7、土地荒漠化是指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干旱湿润地区的土地退化现象。这主要表现为土地植被遭到破坏后,在干旱和多风条件下出现风沙活动,使土地逐渐失去生物生长能力。

  8、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于:

  任何建筑、开发和规划活动,都需要在一定空间和地区上进行,因而都要占用一定的土地。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特别是控制土地使用权,就能从总体上控制各项活动,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通过国土利用规划来实现合理布局,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变被动治理的极好方法。对于环境管理来龙去脉说,它是一种积极的、治本的措施,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制度。

  9、“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工程建设,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一般简称之为“三同时”制度。

  五、论述题

  1、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行政上的职权范围与分工为:(1)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权限。在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2)其它有关行政机关对大气污染实行监督管理的权限。各级有关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2、略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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