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和私人产品相对而言的,是指产品和劳动的利益由社会成员共同享有。它与私人产品能够加以分割并且提供给不同的个人是根本不同的。公共产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基本特征。 公共产品的范围十分广泛,从政治、法律、国防、治安、政府行政管理、大中型水利设施,到城市规划、公共道路、环境治理、环境卫生、防病防疫、天气预报、科学研究以及铁路、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广播、电视、教育以及抗旱、防洪等,都属于公共产品的范围。 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基本方式是服务,无论是公安、法律、政府行政管理,还是教育、卫生等都是服务。 2、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有三个不同的标准:第一是贡献标准,第二是需求标准,第三是机会均等标准。 3、实施管制 政府发挥着为社会和市场提供必要的法律和制度的作用。管制意味着政府以法律方式对社会发展和市场运行进行规范。管制可以是经济方面也可以是社会方面的。 市场的局限性和市场失灵使得政府管制成为必要。政府针对市场失灵的现象,设计出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以保证整个社会经济规范有序的运行。这些管制内容主要包括: (1)公益事业政策方面的管制; (2)保护消费者权益、信息公开、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管制; (3)针对外部不经济问题的管制; (4)针对非价值物品的管制; (5)财税、金融政策方面的管制; (6)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管制; (7)民商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的管制; (8)产业政策和振兴科技政策方面的管制; (9)保护环境、土地及自然资源、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制。 4、宏观调控 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 (1)充分就业是指非自愿失业者都能够就业。 (2)稳定物价是指一般价格水平的稳定。 (3)经济持续均衡增长。 (4)国际收支平衡。 (5)收入公平分配,保障最低生活需要。 (6)控制人口。 (7)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8)合理配置资源。 (9)控制外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