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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法律教育网司考名师王莺哲1月15日民法复习交流活动实录

时间:2014-01-17 14:14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正保法律教育网司考名师王莺哲1月15日民法复习交流活动实录 正保法律教育网 司法考试名师王莺哲老师来法律教育网做客啦!想近距离跟老师接触吗?想听听名师给你的复习建议吗?还在等什么,快快敲动手上的键盘吧! 2013年的司法考试已尘埃落定。我们祝福众多

正保法律教育网司考名师王莺哲1月15日民法复习交流活动实录

正保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名师王莺哲老师来法律教育网做客啦!想近距离跟老师接触吗?想听听名师给你的复习建议吗?……还在等什么,快快敲动手上的键盘吧!

2013年的司法考试已尘埃落定。我们祝福众多高分学员终于梦想成真,但我们更为挂念的是2013年尚未成功,以及2014年第一次参加考生的朋友们。

为此,法律教育网邀请网校司法考试民法授课名王莺哲老师,为大家总结2013年考试特点,并梳理2014年复习备考计划,吹响新一轮复习启动的号角。

教师简介——王莺哲:法学博士,拥有多年的高校授课经验,理论功底深厚。所授课程以知识结构清晰、授课感染性强、案例丰富、注重法条与考点的结合而深受学生欢迎。授课特点:化繁为简,深入浅出。用简单的分析为考生画龙点睛;用简便的方法为考生抓住精髓;用简单的案例为考生形象概括;用简洁的思路为考生直击考点。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民法名师王莺哲

【活动时间】2014年1月15日 19:00--20:30【已结束】
【活动主题】总结2013年考试特点,并梳理2014年复习备考计划
【活动形式】访谈当日,王莺哲老师会对每一位考生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书面回复。活动结束后我们将把整个交流过程的记录进行整理,提供给大家!

 2013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廖军(406分)1月7日访谈实录

 精彩问答

学员xxaayl:很喜欢王莺哲老师的课,去年第一次听王莺哲老师的课,就被深深的吸引了,我是一个非法学专业的学员,听王莺哲老师的课讲解的非常清晰,通俗易懂,让我对司法考试有了一定的信心,虽然13年司法考试没有考过,但是我会继续备战14年的考试。请王莺哲老师简单说一下14年司法考试民法备考的一些注意事项,另外,民法这块的重点是否会有所增加?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欣赏,呵呵。单就14年民法部分的内容而言,我讲的部分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商标法方面有修订。民法的重要考点一览,我过段时间专门做一个文档让教务老师发出来吧 :)

学员guaihu:我想问一下,具体的民法部分的债权法应该怎么应对复习,这块的知识点都是搞不清楚,理不清也头绪。希望您能给出一些债权法的复习建议。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债权法学习:先把债的分类搞清楚:合同之债(担保债务)、缔约过失、单方债务(悬赏)、侵权之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其次按顺序把每个债的构成要件搞清楚;能够区分不同的债。再次掌握每种债具体的知识点。(听懂老师的课,理解,认为自己确实掌握了之后再做题。)
学员zhangyue:我是一个非法学专业的学员,听王莺哲老师的课讲解的非常清晰,通俗易懂,让我对司法考试有了一定的信心,我是第一次学,想问一下对于总结梳理知识的方法,如何系统的有条理的梳理知识。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民法知识点梳理方法:
1.基本方法:第一步,按照章节结构。一节学完,从头到尾看一下,讲了什么内容,是围绕什么关键词讲的,一章学完,从头到尾看一下,讲了什么内容。在脑子里形成目录或者树形图。第二步,按照一个小的部门法结构。比如民法通则学完,看看都有什么章节,形成一个脉络。
2.形成体系:(1)搞清楚民法整个结构体系。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继承法。(2)搞清楚每个具体部门法的法律关系。
总的来说,司法考试要提高分数,没有投机取巧的办法,参照复习办法(见其他贴),按部就班地一个部门法一个部门法地过。
学员wxj1974:请问王老师,当债权人不能清偿质权人的债务时,质权人采取什么方式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当债权人不能清偿质权人的债务时,质权人向债权人的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时,是不是实质上是进行了债权的转让。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债权质权是一个纯理论问题,没有相关规定可供借鉴,司考的主流观点是,质权人如何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债务,并不是债权转让,而是质权的权能,就跟抵押权人到期拍卖抵押财产一样。
学员chenenzhi:关于债务代为清偿中的(二)第三人与债权人协议代债务人清偿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三类,那么请问老师第二和第三即无因管理请求权与代为权是否构成竞合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我的观点是,这是可能的,不矛盾。
学员whscqxj:2006 年 8 月 10 日,甲将自有的一辆小车卖给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价款 15 万分期支付,同时约定,必须按约给付货款,如有延误,甲有权扣留、处置车辆。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 5 万元,甲将车辆交给乙。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未办理车辆的过户登。此后,约定于 10 月 10 日、11 月 10 日给付的两笔 5 万元价款乙一直未给付,甲索要未果。12 月 8 日,乙将该车卖给了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若甲在 12 月 1 日将车再转让给丁,约定依指示方式交付该车,此后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则丁可以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B.A 情形下,丁能否取得该车所有权,视乙是否愿意补足欠款
  C.若乙在 12 月 8 日,将车卖给了丙,则乙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D.C 情形下,丙不能取得该车所有权
  请问:C为什么是正确的?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我认为这个题最佳答案应当选A。因为:甲乙的约定并非合同法中的所有权保留,物权法定,那么交付之后乙就获得所有权,甲卖车给丁,无权处分,丁可以善意取得。C选项,乙有所有权,是有权处分。供参考。
学员pwd680328:老师好,我去年考了不到300分,很郁闷啊,感觉听课听得也不错,考试感觉也不错,出成绩,就楞了。这什么情况??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对于听懂了,做题做错或者结果考不好的,我个人感觉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 知识点掌握程度不够,虽然理解了,但是没有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2. 没有形成体系,民法题目综合性很强,对其中一个知识点掌握程度不够,整个题目就报废了;3.疏忽大意造成,民法的题目有很多陷阱,需要仔细分析法律关系,有些同学乍一看就形成了结论,一定要避免;4.对于部分具有研究能力的同学或者说喜欢深度思考的同学,可能是没有形成司法考试的思维,思虑过多,过犹不及。训练司法考试的思维,通过做真题可以实现。
学员yhyou008:我是在职考生,每天学习时间非常少,王老师的民法我听完了2013年和2014年的,我想问问王老师,复习民法是不是只要听您的讲课就可以了,还需要掌握三大本中您没有讲到的知识吗?如果全部要求掌握,对在职的考生来说时间太有限了!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一般老师讲课的覆盖率在90%,您不想拿满分的话,应该是够了 :)
学员choul:希望王老师能预测一下2014年民法考察重点的几个方向?辛苦王老师。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首先当然是合同法,呵呵,合同的保全、转让、违约责任等必考无疑。。。这么说得说两个小时。。。民法考点一览,过段时间贴出来:)
学员bibleofme:王老师好!去年听了您的民法讲座,我卷三过90分了,但是还是没考过360,特别感谢王老师!今年还想好好听你的课。
我的情况是,目前考分都在300多分,并且向上提高分数很难,请王老师给我点学习建议,复习的具体方案,如做题、听课、模拟题等等,今年我必须考过,因为我感觉越往后越难考了,并且通过率降低。希望王老师给予我专门的解答!
谢谢!祝王老师永远美丽、健康!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就这个同学的问题,针对复习方法,一并答复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习方法:
(一)总体复习
1.时间分配。至少复习三轮,按照3:2:1的比例安排时间。根据每个部门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分配具体部门法的时间。比如从现在到考试,有8个月时间,第一轮4-5个月,第二轮2个月,第三轮1个月。每个部门法具体时间,如民法分值95分左右,占到大概1/6,第一轮中就应该分到20-25天。其他以此类推。
2.顺序安排。(1)从实体法到程序法。(2)从重点到次重点。(3)听课、看书、看法条、练习。(一个好的课堂,考点覆盖率90%,容易理解,思路清晰),听一章,如果有特别不能理解的,看看书。(一本好书,是能够直接解决司法考试考题的书,比如市面上很多专题讲座系列,作用是帮助理解)。然后看看相关法条,最后做练习,必须是分章节练习题。(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分类详解;分章节练习题各一本。用于前两轮复习。)* 如果时间不够,比如在职考生,就是听课、做题,把老师讲的都变成自己的。
3.反复记忆。每天学习的知识点不要求多,关键是理解并记住了。课程可以反复听,听到离开书自己都能复述这个知识点并举例说明的程度,说明这个知识点掌握到位了。每天都花点时间回顾一下自己今天学习的知识点,看看能不能都想清楚,想清楚了就过,想不清楚就立即再看看,这是一个很好的复习方法,事半功倍。
(二)民法复习
民法考试特点:重者恒重;综合性强;陷阱很多;喜新不厌旧;重要理论反复考察。
1.理解第一。每个知识点在学习的时候必须理解,变成自己的东西,而且一定要精确。拿来就背,很快就忘。
2.搞清楚具体法律关系。看到一个题,先问自己这是什么法律关系,要考自己什么知识点。
3.构建民法的体系。(参见知识点的梳理方法)
(三)民法知识点梳理方法
1.基本方法:第一步,按照章节结构。一节学完,从头到尾看一下,讲了什么内容,是围绕什么关键词讲的,一章学完,从头到尾看一下,讲了什么内容。在脑子里形成目录或者树形图。第二步,按照一个小的部门法结构。比如民法通则学完,看看都有什么章节,形成一个脉络。
2.形成体系:(1)搞清楚民法整个结构体系。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婚姻继承法。(2)搞清楚每个具体部门法的法律关系。
总的来说,司法考试要提高分数,没有投机取巧的办法,参照复习办法,按部就班地一个部门法一个部门法地过。
学员cuizhiqing:王老师:您好!我是在职考生,13年我的分数为340分,12年卷三分数72分,13年卷三为70分,卷三成为我头痛的大事,考试时,卷三试题题干太长,看的不知如何下手,时间总不够认真审题,目前最大的困惑是如何提高卷三的分数,民法部分如何总体复习,请王老师指教!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如果看题时间不足,主要问题还是熟悉程度不够。

学员dqchong:我是非法学专业的,出来工作也有10年了,考司法考试2年了,前年考了315,去年报了网校考了358,去年民法听课时感觉老师讲得通俗易懂,自我感觉不错,但我卷二考得是最差的,才83分,其它的刚过90分一点。今年,我计划拿去年的三大本,重点看一下民法与刑法部分,然后听课,做题,其它门科主要是看网校基础班讲议。9月份考试前,休两星期年假,每门法花两天时间,把相关的讲议过一遍然后上考场。我前面两年,因为时间有限,做题都比较少。还有每年都会有变化,有些题的答案都会有变化的,应该怎么选真题做。直接在网校上面做真题,还是购买相关的真题书做好一点?如何安排复习的顺序?谢谢老师,真的很喜欢老师的课!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具体的复习方法参见别的贴。民法13年的三大本还可以用,注意中间有些与官方答案不一致的地方(以我讲课为准);民法的题目涉及物权法06年以后的答案可能与此前不同;合同法12年以后的答案主要针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可能与此前不同;婚姻法11年以后的答案因为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可能与此前不同。至于真题和习题,最好都是分章节的练习。在哪里做不是问题,关键是做题的目的要达到:1.检验自己掌握了没有;2.培养自己司法考试的思维。
学员anleimm:王老师您好!比如甲(男)乙(女)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男)收入既不用于家庭支出也不拿出去投资,而是自己存起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又拒绝拿出存款并且不承认有存款,这种情况下,一直负担家庭责任的那乙方(女)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怎样才能分割甲方(男)的存款?
请尽量详细解答,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回答这个贴,这是要收律师顾问费的哦!回头我把账号发给您,呵呵。 答案: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存款难以得知,可以申请法院协助调查,查他的账户,以及账户金额的流向,比如他可能转移了。因为银行是不接受非本人查询的,即便是夫妻关系。李阳离婚案,就是典型例子。
学员cqw452:王老师:您好!我是在职考生,非常非常喜欢听你的课。今年卷2卷3感觉复习的很有信心的,也才考80分。考试做卷三试题时间感觉不够用,感觉很吃力,当场就感觉不会有高分。我感觉民法学习的不错的,为何这么上不去?还有民诉我感觉学习的不好,今年要是你也教民诉就好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基本上错在民诉了,还是民法没学好?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首先,谢谢。然后,您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参见前面的帖子。最后,我不能教民诉,且不说我教不了,更怕民诉老师找我决斗 :)
学员slofxgl:去年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因为工作太忙,学习时间也安排的不是很合理,有一门没有通过,但是考试考试民商97分,我还是很高兴,听了王老师讲的民商里的几章内容,感觉非常不错,也非常喜欢听,本来对法律是门外汉的我,很有兴趣的听了下去,希望今年能继续多听一下王老师的课程。本来去年开玩笑的对孩子说,如果能过法律顾问我们请王老师吃饭,女儿也很高兴,天天盼我听您的课,也经常和我不经意的学起王老师讲课的内容,去年没过,今年想一次通过企法。现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王老师:
1、企业法律顾问和司法考试有冲突吗,我今年想把法律顾问通过(考两门民商和实务),更想过司考,两个复习有冲突吗,怎样合理安排复习。
2、司法考试的书很厚,请问需要一步一步的看书吗,还是跟着老师的课程听,以后做题即可?怎样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每周或每天必须有多长时间的学习?
3、司考里面哪些需要我们重点记忆,能否您在讲课时把口诀尽量的多编些。这样我们学习起来不容易忘记。
4、非法学在职职工学习,怎样才能发挥最大的能力去通过司法考试?现在辅导书很多,我们需要备哪些资料,哪里出版的?备多少资料?请王老师尽量推荐一下。
祝王老师一切顺利!谢谢老师!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1.如果把司法考试比喻成三楼,企业法律顾问基本上在一楼。如果准备司法考试,您说那两门课,除了税法,不用专门准备了。 2.对于复习方法,您可以看看前面有回复。3.民法重在理解,不像诉讼法,只要理解了,都不需要专门去背它。所以民法中只有很少的地方我会用口诀。不过以后可以尽可能再编一些。4.这个问题还是复习方法的问题,前面的复习方法中有涉及,希望对您有帮助。
学员wxj1974:王老师,你好!辛苦了!向你致敬!有个问题向你请教一下。2009—3—9题,预告登记的房屋不能设立抵押权,银行已与开发商签订抵押合同并发放贷款,抵押合同有效,因预告登记的房屋不能设立抵押权,开发商无法偿还银行时,银行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维权?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针对这个题而言,银行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基于有效的抵押合同)。就现实生活中的银行而言,银行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拿到他项权证(抵押权证)之前一般是不会发放贷款的。
学员wxj1974:王老师,请问2008延——3——59改编题中的第2问,法院判决乙为共有人,乙有权要求丙返还基于异议登记不阻碍物权变动获得的房屋所有权,丙已过户,当前丙已是房屋所有权人,乙是基于什么请求返还的?丙已获得房屋所有权(因为已过户),丙不配合过户,乙怎么维权啊?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乙基于自己的共有权。虽然丙已经获得过户登记,但由于丙是知情的,所以,并非善意取得。若丙不配合,乙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原物(回转登记)。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你讲的民法学非常好,现在在备考阶段要把民法学巩固和记牢,最有效的学习方法是什么?听完你的课后再做哪些复习计划再去做练习题不会太浪费时间?做历年考题从哪年的开始做,因为我是在职考试时间很紧,希望老师给我建议,谢谢老师!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复习方法参见前面的帖子。历年考题,就民法而言,07年以后都可以,注意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出台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个别题目答案需要调整就可以了。
学员李虹菲:昨天晚上听了王老师的课,非常精彩,大师风采哇!我想请教王老师,我的听课和做题,应该是听一节做一节的习题,还是最后所有科目全部听完统一做题好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 我更赞同听一节做一节的题。
学员葵花籽:1.在职考生;2.2013年的考试成绩305分,卷3·67分;3.目前最大的困惑是:报名了13年的网校特色班,网校课程也都能听明白,考试时候感觉卷3题目都不难,但是卷3的结果太出人意料!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对于听懂了,做题做错或者结果考不好的,我个人感觉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 知识点掌握程度不够,虽然理解了,但是没有真正变成自己的东西;2. 没有形成体系,民法题目综合性很强,对其中一个知识点掌握程度不够,整个题目就报废了;3.疏忽大意造成,民法的题目有很多陷阱,需要仔细分析法律关系,有些同学乍一看就形成了结论,一定要避免;4.对于部分具有研究能力的同学或者说喜欢深度思考的同学,可能是没有形成司法考试的思维,思虑过多,过犹不及。训练司法考试的思维,通过做真题可以实现。
学员1964826:王老师;您好;我参加司法考试己经有4年了,10年考了241分是自学,11年考了260分是参加网上辅导,12年考了296分是参加法律教育网辅导,13年考了306分也是参加法律教育网辅导,其中卷一74分,卷二82分,卷之70分,卷四80分,我的学习方法是听法侓教育网的视频讲义兼做历年真题,难懂的科目采用边听边记笔的做法,所以会形成听课逨度较慢的情况,以至出现课听不完就上考场的亊出现,王老师,请您給予栺点我该怎么复习从而使自己在2014年的备考中从容过关,真诚希望王老师给予栺点。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我第一感觉是您复习时间不够,虽然考了这么多次,但没有一次真正复习到位。建议您尽早复习。具体复习方法参见前面的帖子。司考没有捷径。同时,您还要对照上面帖子中我说的复习感觉不错,但考试考不好的原因,找找自己的问题。专门花点时间查找一下自己的根本原因,也许就豁然开朗了。
学员wxj1974:王老师,您好!我感觉听您讲课是一种享受,娓娓道来,引人入胜!
另外,有一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下,也是发生在身边的事:张三(化名)与李四(化名)长期合作大米期货生意,张三是买方,李四是卖方(公司法人),2013年7月张三与李四口头约定大米期货生意,张三把28万从山东打到东北李四的个人账户上(非李四的企业账户)。李四因包养情人,与家人不合,家人把其驱逐家外,李四与其情人到外地生活。现在张三要求李四的企业给其供大米,李四的企业不给其供,说,没有收到资金。现在张三怎么办?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这也是需要收顾问费的问题 :) 李四是企业的什么人?法定代表人? 1.尽可能找与李四之间合作的证据。电话录音、短信、传真、打款的凭证等等。2.李四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状告企业履行合同。(前面的证据要落实)。
学员liu601601:非常喜欢王莺哲老师的课,但是听课听得很明白,做题就会错,民法合同法做题不知道从哪下手?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请参考前面帖子中 关于听得明白做题或考试不行的内容,分析自己的原因,然后前面帖子中的复习方法。 做题,首先问自己:它想考我什么? 能问这个问题,一定是您对这个知识点很熟悉。
学员cuizhiqing:王老师你好!我感觉商法考试题挺难的,如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总是惨者考试,做题总是混淆,比较难拿分,而且商法部门法较多,更好的学习方法可以分享吗?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商法貌似我没讲。。。呵呵。但碰巧我对商法也了知一二,嘿嘿。商法中的企业法:独资、合伙、公司。您得知道这些企业形态更替的原因,我总结的就是,从古到今必然的发展趋势,古代就是家族企业,钱不够多呀,于是联姻出现合伙,合伙典型的人合,无限连带责任呀,于是有人又想挣钱又不愿意管理企业还不愿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出现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毕竟还是有普通合伙人啊,大家都不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兼资合,资金面还不够,于是股份有限公司,直至上市公司。抓住这些企业核心的特点,里面的制度就好办了。 合伙企业法只要理解了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只要理解这个有限合伙人用不参与经营管理换取有限责任,想错都难的。 。。以此类推,掌握每个具体部门法的立法目的、核心特点。知道为什么,就好理解了。
学员2014hzsk:没有听过,今年想考虑网上听课,由于上班的原因,无法系统的学习,今年想力争通过司法考试!!请求指导!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建议您看看前面的“复习方法”帖子,希望对您有帮助:)
学员溜溜球达人:您好!王老师:在职考生,非法律专业,一直不从事法律工作。未参加司法考试。想参加网校培训。想听听老师的建议。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如果您想通过,听课、做题的时间有了,基本问题就解决了。没有学过不是问题,关键是从现在开始您打算学不,呵呵。我的观点是:认识中文就可以学法律。具体建议您看看前面“复习方法”的帖子。
学员zrg2014:王老师,我是一名在职考生,2013年首次参加司考卷一90卷二94卷三78卷四82,总344,差16分,我最大的困惑是缺少综合能力,知识点记忆不够深刻,我在2013年考前把2010-2012的真题模拟考了,卷1、2、3每张都在110-125左右,可在2013年考试中成绩却不理想。特别是卷三民商法,考后我感觉四张卷中是最有底的,可结果却最差。民法看似来源生活好懂,但在考试中却不好把握,请问如何提高司考的综合能力?如何把知识串起来运用于司考题中?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建议您看“复习方法”和“考不好原因”那两个帖子。此外,您模考可以拿那个分数,有可能是因为前面在讲课中老师经常会涉及相关真题。
学员liujl7679:王老师,我在13年考试中,做民法的题的时候,总是题还没读明白就必须得赶紧选答案出来,否则时间就来不及。所以很多题做完了,自己都不确定对不对,这个问题在14年的复习中怎样克服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两个问题:1.知识点熟悉程度不够;2.练习不够。建议前两轮复习,知识点掌握一定要到位。同时,必须做练习,一次用真题,一次用习题,必须提高:正确率;速度。看看前面的“复习方法”。
学员ybz19811012:三大本看起来太枯燥了,我认为老师讲的是三大本的重点,我专注听法律教育网老师讲课和多看讲义,这样做可以吗?对考试是否受到严重影响??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就我讲课的内容而言,覆盖率完全足以考试。
学员minx21:王老师你好,请教您几个问题:
1 是否只在债务约定不明确或者无约定时,债权人给予合理宽限期,而债务人明确表明不予清偿时,才马上计算诉讼时效,相反--如果有约定的的届满日期,未到期的,债务人在未到期时即明确表明不予清偿,此时是否要等到债务届满之日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呢?
2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对出售房屋时的例子 A为房产开发商 有商品房出售 与B签订卖房合同未交付,C得知后找到A开发商 出高价购买此商品房,A当即与C订立合同并过户于C ,B得知后,可以要求合同无效。是否正确?
祝王老师新一年越来越顺!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1. 如果没有约定清偿期,债权人给予宽限期,债务人无表示,则宽限期到了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若债务人于宽限期届满前明确表示不清偿,立即起算诉讼时效。若有约定到期日,债务人提前表示不予清偿,我的观点是起算诉讼时效,因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
2. A在签订两份买卖合同时,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都是有权处分,两份合同都有效。B无权主张合同无效。
学员minx21:王老师老师第二个问题是开发商出售商品发的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是否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属于一般物权的例外呢?另外想请教老师,法律实践中,英语口语流利是否对法律工作有帮助?现在从事翻译工作,希望能通过司法考试后,做涉外方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这里面有“恶意串通”。您得有证据证明恶意串通。 与我刚才讲的不矛盾。 英语好挺好的,我很羡慕英语好的,呵呵。您这个打算真的不错,我也天天坚持学英语。
学员zrg2014:王老师,我是一名在职考生,2013年首次参加司考卷一90卷二94卷三78卷四82,总344,差16分,我最大的困惑是缺少综合能力,知识点记忆不够深刻,我在2013年考前把2010-2012的真题模拟考了,卷1、2、3每张都在110-125左右,可在2013年考试中成绩却不理想。特别是卷三民商法,考后我感觉四张卷中是最有底的,可结果却最差。民法看似来源生活好懂,但在考试中却不好把握,请问如何提高司考的综合能力?如何把知识串起来运用于司考题中?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前面已回复。“复习方法”和“做不好题、考不好试”都要看。
学员xueyuechenxiang:王老师,关于债权质权不约定“流质”条款?,既然当事人不能约定流质条款时,那为什么当债权人不能清偿质权人的债务时又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没搞懂,希望能给我再通俗一点的回答吗?听你的课让我觉得好有趣,我宝贝都喜欢上你课了,嘿嘿!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一家人听呀,汗。。。呵呵。 债权质权是一个纯理论问题,质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其实现质权的方式,并不等于说这个债权就直接转让给了质权人,跟原来的债权人就没关系了。权利转让的话,债权人就直接改成质权人了。说明白了么。。。
学员lcx700207:中年人在职,自考法本刚刚毕业,2013年第一次参加司考(260),确切地说2000年前后,专科参加过没通过,门槛提高放弃了。2011年10月参加法本自考,刚刚毕业,争取2014年通过,既要工作又要学习,三大本、法律法规汇编。感到力不从心,如何有效复习?提高效率?2013年参加网校基础班学习了,由于时间没掌握好,没能学完,今年我早早报了网校的学习。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看看“复习方法”贴 :)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麻烦你可以给我们归纳,最好是以最为简捷的方式归纳考点,在有空的时候都可以用小纸片记忆。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是说考点一览么?考点一览,是把考点列出来,告知您这个点考试的概率有多大。具体知识点的内容,还是要看讲义。相对于考试的100分,讲义的内容已经很精简了。若是需要小纸片记忆,可以将课堂讲义打印出来,每天带一页纸在身上。随时可以看。
学员ynhhlxduanhesheng:王老师您好:您的辅导课程课件更新最快,课讲得很好,也是最尽责的好老师。我是在职考生,2013年参加司法考试虽未通过。但我2013年12月3日又报了2014年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精品班,还要参加2014年司法考试。现已听完2014年民法基础班课件内容。从2013年参加司法考试反应出来的问题是做题速度不快,知识点不熟,为此,提出以下问题:如何提高做真题速度?如何快速阅读题目?如何在真题中快速准确识别出考点?现在,我想围绕您的课件中课程讲义来复习2014年民法,请问您的课件中课程讲义知识点能覆盖司法考试民法中知识点吗?请王老师谈谈如何复习好民法课程,谈具体点更好?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 我觉得讲义覆盖面足够了,详细的方法您看看前面的帖子。 您做题的问题,无他,就是练习。在对知识点相当熟悉的情况下去练习。前面有个问题跟您很类似,您回头看看。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我是在职考生,时间很仓促,所以选择教育网,你讲得很好,麻烦老师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吗?对于做历年考题可以再给我提一些建议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您看了前面的“复习方法”帖子么? 做题之前,先理解知识点,变成自己的东西,然后再去做。 做“分章节练习”,不要从头做到尾。
学员hfbs2012:王老师,您好,我是大龄在职考生,听您的课对民法充满信心,可是每每在开始复习民法很明白很透彻,到快考试又有所顾及不到复习忘掉,怎样能把初期的知识永久记忆呢?还有,怎样能提高做题的正确量呢?听懂课后做真题和练习就能达到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建议您看看第一页上面“复习方法”。有关于如何记忆的问题。 就民法的角度,听课、做题。只要您真正理解了,考过就不是问题。
学员hfbs2012:确实的,您讲的民法是我听过的老师讲的最清晰易懂的!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请问关于律师这一行业,如何更为准确的理解它的性质?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这个问题。。。。仁者见仁呀,呵呵。
学员hfbs2012:王老师,您好,您的思维清晰,讲课明白易懂,怎样才能像您那样有个清晰的思维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 熟能生巧。您听上多遍,相信也能做到。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在司法考试开考前几天,关于复习和梳理民法学的一些方法和技巧还有考试心态,可以在司考前给我们指点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建议看看第一页“复习方法”回帖。
学员LC840119:作为部队在职人员,总感觉时间不够用,前段时间利用培训时间看了一下,你去年的基础班讲座,感觉老师讲的很不错,很容易让人理解。但回到部队后,繁忙工作过后,又忘记了不少,不知道如何是好?尤其是民法部分,有些知识点模拟两可,请王老师给予帮助指导,谢谢!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建议看看第一页“复习方法”回帖。 重复,坚持!
学员ynhhlxduanhesheng:王老师:我已听完您2014年民法合同法辅导课程,听完后做真题是能达70%左右,但就是做题速度不快,如何提高题速度?如何准确快速识别出真题考点?我要以您的课件讲义来复习民法,能适应通过司法考试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建议您看“复习方法”回帖。 实事求是地说,您目前的真题正确率不够!要求您听完之后正确率90%。(12年民法真题除外,这年考试变态,不用看)
学员ZYBS65562:老师你好,很羡慕你呀,好像成为律师,作为律师如何更好的培养快捷而灵活的法律思维?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谢谢。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呀,我就是感觉做不好律师,所以当老师呀。。。汗。。。以后有机会共同探讨。
学员hfbs2012:王老师,最近有一个电子商务的案例,我投资购买一个区级代理,代理某个区域,款已经打到对方账户,合同书的汇款金额与汇款不同,差一万元,后要求改正这个合同书,想求一致,但对方说合同书已丢,你说这个合同成立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您手上有合同吗? 您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成立当然成立。合同有没有副本呢,您得找证据出来啊。
学员ZYBS65562:老师:留置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吗?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亲,只能是动产。。。
学员ZYBS65562:老师:律师再考法律英语的好处是什么?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学好英语,我觉得挺有用。律师嘛,涉外案件就能做了呀!
学员ZYBS65562:老师,私营企业是不是法人,它的性质是?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私营是根据投资来源的性质做的划分(相对应的是集体、国有、三资),包括私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的合伙企业;私营的公司。最后一个是法人,前两个不是。
学员1964826:王老师;您好,我是一名在职考生,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毕业,参加司法考试已经有四年了,第一年考了241分,第二年考了260分,第三年考了296分,第四年即2013年卷一74分,卷二82分,卷三70分,卷四80分,我的方法是只听课件兼真题,有的课边听边记,也致听课慢,有的课还没听完就上考场,我该怎么复习才好,才更有效率。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见前。
学员ZYBS65562:老师:在教育网中的学习计划可以不看教材就直接听课如何?
法律教育网辅导名师王莺哲回复:没问题。听懂!很重要。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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