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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照明施工技术要求

时间:2020-01-06 13:00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要求 1.照明配电箱 (1)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接地(PE线)汇流排,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 (2)照明配电箱内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要求

 1.照明配电箱

  (1)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接地(PE线)汇流排,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

  (2)照明配电箱内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当采用LED光源时除外)

  2.灯具安装

  (1)Ⅰ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做恒定均布载荷强度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

  3.开关安装

  (1)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得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2)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3)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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