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万分之五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三
D.千分之三
【答案】A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4.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害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答案】A
【解析】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的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分别由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以规定;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36.根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 )。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
【答案】C
【解析】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如委托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等,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后,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
37.从性质上讲,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属于(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询价
【答案】A
【解析】要约的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38.下列选项中,没有发生承诺撤回效力的情形是( )。
A.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后到达要约人
D.撤回承诺的通知于合同成立之前到达要约人
【答案】C
【解析】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撤回承诺的通知于合同成立之前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到达要约人,所以此时承诺可以撤回。
39.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
A.前者产生于订立合同阶段,后者产生于履行合同阶段
B.前者须主观故意,后者须主观过失
C.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是合同责任
D.前者无须约定,后者须有约定
【答案】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虽已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造成确信该合同有效成立的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表现为赔偿责任,其一般发生在订立合同阶段,这是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显著区别。
40.甲施工单位由于施工需要大量钢材,逐向乙供应商发出要约,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供货,但数量待定,乙回函表示一个月内可供货2000吨,甲未作表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供货合同成立
B.该供货合同已生效
C.该供货合同效力特定
D.该供货合同未成立
【答案】D
【解析】乙的回函对标的数量做出了实质性变更,应视为新要约,甲未作表示,即没有发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
41.某建筑公司从本市租赁若干工程模板到外地施工,施工完毕后,因觉得模板运回来费用很高,建筑公司就擅自将该批模板处理了,后租赁公司同意将该批模板卖给该建筑公司,则建筑公司处理该批模板的行为(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特定
D.失效
【答案】B
【解析】无处分权人只能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权,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42.甲乙采购合同约定,甲方交付20%定金时,采购合同生效,该合同是( )
A.附生效时间的合同
B.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终止时间的合同
【答案】B
【解析】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的合同,根据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可将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43.在某建设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材料款,期间,建设单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应商逐暂停供应建筑材料,要求先付款,否则终止供货,则供应商的行为属于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C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因后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欠缺履行或信用,而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44.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撤销权。 (责任编辑:xiaox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