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四、信息采集与数据报送 2017年4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71;10月考试的年度码为172.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自己的报名基本信息,并检查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二)工作人员现场打印考生报考核对单,经考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生效。 (三)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待考场编排完毕即打印《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或登录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公布的网址自行打印。 (四)各单位4月考试的报名数据必须于2017年1月10日前、10月考试的报名数据于2017年7月10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 (五)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在自考管理系统平台中填写“2017年X月考区考点设置情况”、“2017年X月考试考点详细信息”,4月考试于2017年3月3日前、10月考试于2017年9月8日前在自考管理系统平台中维护上报。 五、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报名服务工作 报名工作是自学考试考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服务考生的重要窗口,各市(州)考试机构、助学院校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规范管理;要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及本文要求规范报名工作,并按要求和规范程序全面、准确采集考生的报考考信息和数据;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立报名点,做好报名所需设施、用品的准备,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办理报名事宜;各报名点应张贴有关宣传资料、报名流程图、报名样表及填写说明等,指导考生报名,同时加强对考生进行考纪考风、诚信应考等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下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报名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守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报考咨询服务。省招生考试院也将设立以下专门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 0851—85952846、85665901(考务); 0851—85952371、85664976(计划); 0851—85666385(数据、网上报名); 0851—85952371(助学)。 附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点及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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