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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职称外语考试新规定,五类免考七类放宽

时间:2010-09-15 21:44来源: 作者:

  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外语教育网编辑整理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6)从事传统中医药、工艺美术、山西地方戏曲(剧目)、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但此类人员需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7)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8)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9)50岁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

  10)参加过BFT(I)级考试或国家以上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11)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12)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责任编辑:le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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