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施工要求 1. 土建交接检验的要求 (1)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厅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00mm的安全保护围封。 (2)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照明电压宜采用36V安全电压,井道内照度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内应各装一盏灯,中间灯间距不超过7m,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3)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 2. 安全部件安装要求 (1)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2)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正确。 3. 电梯整机安装要求 (1)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 (3)层门与轿门试验时,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当一个层门或轿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4)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责任编辑:xiaox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