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1)制定人: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 (2)编制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2.项目经理的职责(参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3.项目经理的权限(4参与、2授权、1主持、1制定)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 (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 (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 (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 (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4.项目经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政府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追究经济责任。 如果由于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而导致企业的损失,企业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