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陷性黄土地区路基施工及地基陷穴处理 一、湿陷性黄土的工程特性 在自重压力或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共同作用下,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而发生显著下沉。具有湿陷性和易溶蚀、易冲刷、各向异性等工程特性,导致黄土地区的路基易产生多种问题及病害。 二、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措施 除采用防止地表水下渗的措施外,可根据湿陷性黄土工程特性和工程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换填土、重锤夯实、强夯法、预浸法、挤密法、化学加固法等措施对地基进行处理。 三、湿陷性黄土路基施工 1.湿陷性黄土填筑路堤 (1)路床填料不得使用老黄土。路堤填料不得含有粒径大于100mm的块料。 (2)在填筑横跨沟堑的路基土方时,应做好纵横向界面的处理。 (3)黄土路堤边坡应拍实,并应及时予以防护,防止路表水冲刷。 (4)浸水路堤不得用黄土填筑。 2.湿陷性黄土路堑施工 (1)路堑路床土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实度不足时,应采取措施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2)路堑施工前,应做好堑顶地表排水导流工程。路堑施工期间,开挖作业面应保持干燥。 (3)路堑施工中,如边坡地质与设计不符,可提出修改边坡坡度。 四、地基陷穴处理方法 路基范围内的陷穴,应在其发源地点对其进口进行封填,并截排周围地表水,对现有的陷穴、暗穴,可以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导洞和竖井等措施。表面的防渗处理层厚度不小于300mm,并将地面水引离,挖方边坡顶以外50m范围内,路堤坡脚以外20m范围内的黄土陷穴宜进行处理,挖方边坡顶以外的陷穴,若倾向路基,做适当处理,对串珠状陷穴应进行彻底处治。 1.灌砂法:本法适用小而直的陷穴,以干砂灌实整个洞穴。 2.灌浆法:本法适用于洞身不大,但洞壁起伏曲折较大,并离路基中线较远的小陷穴。 3.开挖回填夯实:本法适用于各种形状的陷穴。 4.导洞和竖井:本法适用较大、较深的洞穴。由洞内向外逐步回填夯实。 5.黄土陷穴的处理范围,宜在路基填方或挖方边坡外,上侧50m,下侧10~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