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机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一、项目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中应履行的职责; 3.组织或参与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4.主持制定并落实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5.对各类资源进行质量管控和动态管理; 6.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安全、质量使用进行监控; 7.建立各类专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制定有效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或参与评价项目管理绩效; 10.进行授权范围内的任务分解和利益分配; 11.按规定完善工程资料,规范工程档案文件,准备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2.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解体的善后工作; 13.协助和配合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4.配合组织完善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工作。 二、项目经理的权限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 2.参与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3.参与组织对项目各阶段的重大决策; 4.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 5.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源使用; 6.在组织制度的框架下制定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 7.参与选择并直接管理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 8.参与选择大宗资源的供应单位; 9.在授权范围内与项目相关方进行直接沟通; 10.法定代表人和组织授予的其他权利。 (责任编辑:xiaox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