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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j.suzhou.gov.cn

时间:2022-02-23 12:34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http://zfcjj.suzhou.gov.cn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联系电话:0512-65119303;传真号码:0512-65119377;邮政编码:215002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j.suzhou.gov.cn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苏州市锦帆路239号;

联系电话:0512-65119303;传真号码:0512-65119377;邮政编码:215002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领域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编制市级城市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负责下达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收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受理建设工程政策性减免费用的审核上报。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统计监测工作。

(三)承担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县级市、区组织实施。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设计行业发展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六)承担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负责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燃气行业发展的责任。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无障碍设施等建设工作。组织人居环境奖初评申报工作。

(七)承担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督促、协调落实私房政策。按职责承担市属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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