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考试网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nmg.gov.cn

时间:2021-11-09 12:14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http://zjt.nmg.gov.cn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主要提供内蒙古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考试信息等。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上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nmg.gov.cn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主要提供内蒙古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考试信息等。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471-6945598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5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一)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四)监督实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全区工程建设定额并监督实施。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xiaoxiao)


相关文章推荐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