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布置的要求 一、施工分区规划 (一)施工总布置分区 1.主体工程施工区。 2.施工工厂设施区。 3.当地建材开采和加工区。 4.仓库、站、场、厂、码头等储运系统。 5.机电、金属结构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场地。 6.工程存、弃料堆放区。 7.施工管理及生活营区。 8.工程建设管理及生活区。 (二)施工分区规划布置原则: 1.油料库房、危险品、火工品远离生活区、生产区;(不小于50m); 2.计量设备布置在有场外进入场内的道路入口处; 3.主要物资仓库、站场等储运系统宜布置在场内外交通衔接处; 4.汽车机械修配厂的厂址宜靠近施工现场; 5.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地宜靠近主要安装地点; 6.生产设施如预制构件加工、木材加工、钢筋加工一般靠近布置。 7.堆料场与混凝土拌合系统靠近布置,混凝土拌合系统宜靠近主体建筑物; 8.施工管理及生活区布置考虑风向、日照、噪声、绿化、水源等因素,与生产设施应有明显界限。 二、施工总平面图 (一)施工总平面图的主要内容 1.施工用地范围。 2.一切地上和地下的已有和拟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平面位置与外轮廓尺寸。 3.永久性和半永久性坐标位置,必要时标出建筑场地的等高线。 4.场内取土和弃土的区域位置。 5.为施工服务的各种临时设施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