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水泥的技术要求 1.凝结时间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是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 终凝时间是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初凝时间不宜过短;终凝时间也不宜过长。 六大常用水泥的初凝时间均不得短于45min,硅酸盐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6.5h,其他五类常用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长于10h。 2.体积安定性 水泥的体积安定性是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体积安定性不良,混凝土构件会产生膨胀性裂缝,故必须使用安定性合格的水泥。 情形一:进场复试发现水泥体积安定性不良:退场,严禁使用。 情形二:现场已误用体积安定性不良水泥:返工处理。 3.强度及强度等级 采用胶砂法来测定水泥的3d和28d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根据测定结果来确定该水泥的强度等级。 4.其他技术要求 包括标准稠度用水量、水泥的细度及化学指标。 水泥的细度属于选择性指标。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他四类常用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