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应当坚持原则,以保证缺陷处理后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1.整修与返工。缺陷的整修,主要是针对局部性的、轻微的且不会给整体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的缺陷。 返工的决定应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是否返工,应视缺陷经过补救后能否达到规范标准而定,对于补救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程必须返工。 2.综合处理办法。综合处理办法主要是针对较大的质量事故而言的。这种处理办法不像返工和整修那样简单具体,它是一种综合的缺陷(事故)补救措施,能够使得工程缺陷(事故)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工期损失,重新满足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