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黑白照片一张。 时间:2010年8月5日—8月13日(双休日不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水西关西口)六层607室 联系电话:0351-4129477、4660345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20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未审查的也在同一时间补审,过期不侯。 (责任编辑:xiaox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