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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巩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通知

时间:2017-08-10 14:14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2017巩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

2017巩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6号、《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现发布2017年巩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
 
一、培训对象
 
市属各类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可参照执行)。
 
二、培训内容
 
2017年巩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共10门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学习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三、培训组织
 
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举办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备案的继续教育基地提供的远程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学习。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教材:教材请根据培训课程自行购买。
 
(二)网络学习:
 
学习时段:2017年7月—9月底(本年度参加职称评定人员请于8月31日前完成在线学习,并打印合格证书)

适用对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学习形式:网络在线学习
 
培训平台:http://gyzj.ghlearning.com/

(三)网络学习操作流程:请登录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gyzj.ghlearning.com/)培训流程栏目进行学习。

(四)培训登记:根据相关规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凭市人社局专技科审验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确认其公需科目学习达到规定学时,并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记录。
 
(五)结果兑现:
 
1.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各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进行岗位聘用时,将继续教育学习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根据豫人社专技〔2012〕59号文件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本周期内(本周期指:从取得当前职称年度到下次参加职称晋升评审的时间)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否则所在单位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材料。
 
3.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进行初级职称评定时,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考试,并在职称评定时提供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五、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已在《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学习完毕后,请携带继续教育证书、网上学习合格证书(都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到人社局北二楼专技科审验。审验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一)已注册人员
 
已注册人员指:已在《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人员。直接登录巩义平台(http://gyzj.ghlearning.com/)进行2017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即可。
 
(二)未注册人员
 
未注册人员指:未在《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人员。(没有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
 
未注册人员须登录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gyzj.ghlearning.com/)自行注册学习,随后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并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未注册人员证书领取时间:
 
领取时间:2017年7月15日—31日

未注册人员证书领取方法:
 
1.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需单位、主管部门加章)和《网络培训报名表格(专技)》电子版(表格请到巩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gyzj.ghlearning.com/)或巩义职称网下载,注意红色标注的为必填项);
 
2.由单位统一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编号,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需使用“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将会在专技管理QQ群内分批公布),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各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个人需从上而下逐级注册),如不注册将直接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审核。如不熟悉操作流程,请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下载《用户操作指南》。
 
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人:武红茵 白鹤 杨亚凯
 
联系电话:69580021

电子邮箱:gyrsjzjk@163.com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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