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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通知-青岛人社局

时间:2017-04-05 12:32来源:未知 作者:xiaoxiao

2017青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通知-青岛人社局 关于青岛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织)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

2017青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通知-青岛人社局

关于青岛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织)处,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 2017年度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教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胜任力和创新力,经过讨论研究,确定青岛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简称公需科目)学习教材为:张书琴主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与创新研究力》,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6年12月出版。

  二、学习形式

  学习培训由各主管部门(单位)或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各单位)自行组织,可结合各行业各系统的具体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或自学”等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指定教材完成学习培训后,参加各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试题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提供,考试安排在今年第三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目)。

  三、组织实施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市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单位)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组织实施;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公需科目学习由承担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也可参加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相关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或基地的公需科目学习方案(包括:学习形式、监督措施、考试安排、报名人数、教材数量、联系人的手机和电子邮箱等内容)电子版发至市人社局专技处继续教育邮箱(jxjy9238@163.com),进行备案。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学习培训效果。采取“自学”形式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手写学习笔记(电脑打印或复印无效),字数不低于5000字,各主管部门(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必须集中检查个人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培训的单位要做好上课签到工作,确保出勤率。

  (三)今年第三季度,市人社局发布公需科目考试通知后,将把考题发至各单位学习方案中联系人的邮箱内,请注意查收,按要求组织考试。考试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汇总整理,安排人员携带合格人员的以下材料到我局专技处(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1701)确认办理继续教育学分:

  1、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的,应携带培训考勤签到表、考试试卷、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姓名、单位、考试成绩、证书编号)电子版等材料;

  2、采取自学方式的,应携带读书笔记、考试试卷、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姓名、单位、考试成绩、证书编号)电子版等材料。

  学习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请提前与市人社局专技处联系确定抽查方式及携带读书笔记等材料的数量。

  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结束后,学习培训材料完备有效且考试合格者,可登记继续教育10学分。市人社局专技处将对全市开展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逾期不报学习方案或抽查发现有问题的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购买学习教材可自行联系青岛新华书店市南区店(市南区河南路10号),联系人:齐老师、苟老师,联系电话:82870661、13697673835。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 2日

(责任编辑: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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